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龙马铝业集团有限公司1户2笔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26年6月20日,债权总额为9,279,536.71元,债权本金8,644,608.95元,利息(含罚息)634,927.76元。其中第一笔债权总额为4,325,995.05元,其中债权本金3,994,608.95元,利息(含罚息)331,386.10元;第二笔债权总额为4,953,541.66元,其中债权本金4,650,000.00元,利息(含罚息)303,541.66元。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包。
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7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人:魏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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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受让人成交确认前需签订相关承诺书。
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5日
附件: 资产基本信息表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资产种类 | 所在地 | 币种 | 标的金额(元) | 担保情况 |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其他从权利 | 债权总额 | ||||||
1 | 龙马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 债权 | 保定市 | 人民币 | 3,994,608.95 | 331,386.10 | - | 4,325,995.05 | 抵押担保:无; 保证担保:王晓军、李庆华保证担保。 |
2 | 4,650,000.00 | 303,541.66 |
| 4,953,541.66 | 抵押担保:王春月(贾银武)名下抵押物位于海淀区复兴路4号天行建商务大厦7层0806,不动产证号:京(2022)海不动产权第0012437号,用途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197.41㎡;王老虎(段淑稳)名下抵押物位于清凉寺办事处冠云东路2-401,房产证号:涿房居字第23020号,建筑面积为125.35㎡提供抵押担保; 保证担保:王晓军、李庆华、王老虎、段淑稳提供保证担保。 | ||||
合计 | 8,644,608.95 | 634,927.76 | - | 9,279,53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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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债权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含利息、罚息、应加倍支付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债权的本金、利息、复利和罚息金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重组收益、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抵(质)押物,担保人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为准。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